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重点用车单位和重型货车车主的一封信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1-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尊敬的重点用车单位和重型货车车主: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蓝天白云已成为常态。这份来之不易的成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更与每一位车主的环保意识和合规运营密不可分。当前,机动车污染仍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重型货车运行中存在的“三不两改一黑”问题,已成为环境监管的重点整治对象。为避免您因不了解政策而面临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请您务必严守合规底线、明晰法律责任、践行环保运营。
一、认清“三不两改一黑”,严守合规底线
“三不两改一黑”具体包括以下行为,请您对照自查。
“三不”: 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
这些行为会导致尾气有害物质直接排放、SCR系统 失效、氮氧化物超标,同时增加车辆维修成本与安全隐患。
“两改”: 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如拆除DPF或催化转化器);擅自篡改OBD系统数据。
此类操作虽可能减少短期支出, 但易引发黑烟排放、车辆“带病运行”,甚至诱发安全事故,并构成环境违法行为。
“一黑”: 行驶中冒黑烟。这是燃油不充分、排放严重超标的直接表现,不仅破坏大气环境,更损害了守法车主的公平权益。
二、重视法律后果,避免因小失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机动车所有人将面临5000元罚款,维修单位也将按每辆车处以同等罚金。同时,涉事车辆将被列入机动车管理黑名单,在年检、厂区进出等方面受到限制,最终影响运营效率与经济效益。此外,忽视尿素添加、非法改装等行为还会导致SCR系统结晶堵塞、零部件损坏,长期维修成本远高于合规使用所需费用。
三、落实整改行动,共护蓝天家园
为确保您的车辆合规运营,我们倡议。
立即自查整改:对存在"三不两改一黑"问题的车辆,主动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厂状态;
规范使用设备:按要求添加尿素,确保污染控制装置及OBD系统正常运行;
选择正规燃油:杜绝使用"黑油",从源头减少污染;
配合执法检查:主动出示车辆手续,反馈用车情况,共同维护公平、 守法的运输环境。
守护蓝天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每位车主的社会责任。您的每一次规范操作、每一份环保努力,都在为美丽攀枝花增添清新与美好。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污染防治号召,推动重型货车行业走向安全、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愿您行车平安,运营顺利!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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