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5-11-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林业局、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攀枝花市林业局0812-3551582,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0812-332470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攀枝花市林业局,攀枝花市东区竹雅巷2号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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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扬尘管控不到位,应急管理、林业部门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计划烧除不到位;个别县(区)未严格执行熔断机制、规范烧除、错峰烧除等要求(问题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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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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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科学统筹实施计划烧除,确保不对大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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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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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11月底前,各县(区)按要求完成本辖区计划烧除年度方案制订,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完成计划烧除作业人员培训,提高规范烧除水平。 2.2024年11月底前,林业部门牵头制订《攀枝花市2024—2025年度计划烧除方案》《攀枝花市2024—2025年度计划烧除督导指导方案》,并提交市森防指印发实施。 3.2024年12月—2025年1月,按照《攀枝花市2024—2025年度计划烧除督导指导方案》开展督导指导,建立每日会商和熔断机制,确保计划烧除规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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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整改主要工作: 1.2024年11月底前,各县(区)按要求完成本辖区计划烧除年度方案制订,并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印发;市、县(区)完成了计划烧除作业人员培训,并利用计划烧除开展扑火队伍实战演练。截至2025年1月底,共进行培训演练12326人次。 2.2024年11月27日,市森防指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市森防指办公室、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年—2025年计划烧除实施方案》《攀枝花市2024年—2025年计划烧除包片检查指导方案》,规定本轮计划烧除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27日,成片烧除面积控制在76万亩以内,开设隔离带不低于1000公里,严格执行每日会商制度,确保计划烧除有序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护。 3.2024年12月,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指导75次(反馈计划烧除在地势陡峭处开展的问题1个),未发现其他不规范烧除的问题。2025年1月,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指导76次,未发现计划烧除不规范的问题(反馈计划烧除不彻底的问题1个)。截至2025年1月27日,全市实施计划烧除57.2万亩,开设隔离带1516公里。 4.建立气象、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信、电力、铁路等部门(单位)联合会商机制,严格执行“八不烧”刚性管控要求,及时启动计划烧除熔断机制,有力保障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成效: 从《攀枝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通报》2024年第20期、2025年第1—3期印证,计划烧除期间未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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