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6-06-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61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我市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干部群众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12-3359660)。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本次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3个)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3个)
吕鹏(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信息与技术评估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静(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守凤(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局长)。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及
个人攀枝花市推荐评选工作考察组
2026年6月8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