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6-06-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0日至6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4840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9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661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意见表

整改任务

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攀枝花市虽已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中等偏后,2023年优良天数率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攀枝花市经信、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监管缺位,超量生产、违法排污、扬尘污染等问题较为严重。

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

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在2023年基础上巩固提升综合指数。

整改时限

202412

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开展钢铁、水泥等企业生产督导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

2.20244月底前,按重点时段分类管控要求制定《攀枝花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减少臭氧污染天数。

3.202412月底前,制定《攀枝花市2024—2025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做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防控。

4.202412月底前,印发《攀枝花市2024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涉气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5.202412月底前,制定印发《攀枝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并完成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6—12月对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进行了十余次专项督导检查,约谈水泥企业,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认真检查企业的备案表及生产报表等台账并常态化监管,严格督导企业规范生产。所有检查企业均严格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4月印发《攀枝花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3.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11月印发《攀枝花市2024—2025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4.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2月印发《攀枝花市2024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覆盖完成了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执法检查,同步实现测管协同”44家。推进清单式执法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推动企业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492日印发《攀枝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9—12月,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6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督查检查,强化扬尘防治意识,提升扬尘防治水平。

 

 

审核: 王军   责任编辑: 曾莉
OnF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