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十五五”四川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的询价公告
来源: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6-08-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5〕302号)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新建4口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该项目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五五”四川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建设
项目业主: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地点:详细建井位置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设计与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执行,新建四口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监测井管内径不低于16cm)。
2.建井要求。建井前收集分析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编制《建井方案》;建井时,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设计与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做好建井全环节规范记录,并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建井完成后,开展成井洗井与水文地质试验,编制试验综合成果图表。
3.资料归档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监测井设计书、原始记录、成果资料、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文档资料、图件、影像资料。
4.配合我局做好新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验收工作,如需整改,立即整改,确保新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井顺利通过验收。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雨天或因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施工则顺延)。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符合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函(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类、水文地质勘察类等相关资质,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请有意向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于2026年8月10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纸质版送至或邮寄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东区泰隆大厦东楼816),或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需要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逾期未送达,询价人不予受理。
六、选定委托单位的办法
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询价人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3355251
邮 箱:1697120963@qq.com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5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