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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2-10-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等防疫重点环节的环境安全执法监管,及时对医废收处、固废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滚动式全覆盖检查督查。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16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21家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0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23家次、垃圾焚烧发电厂3家次、饮用水水源地7处、隔离点27处,疫情期间全市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是“零距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指导130余家企业复产前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环境隐患70余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三是运用污染源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数据预警、奥维地图软件定位和无人机等开展远程执法检查,减小对企业生产的干扰。四是轻微违法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政策,今年以来运用非现场方式实行日常检查311次,免于现场执法检查61家,监管频次同比减少约33%,不予行政处罚3件。五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企业环境信用颜色评价和分类管理,全面推行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并及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开环境检查任务信息;今年以来,先后四批次公布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89家企业名录目

(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生态环境执法新格局。

一是完成了县(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上收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并明确了职责、核定了编制,有序整合了执法力量。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与公安、交通、城管、文化等部门的执法工作交流,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拓宽了信息互通渠道,拓展了案件线索来源,加强了执法合力。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重点对办案程序、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公文拟制、现场执法检查技巧、法律法规运用、无人机、奥维地图、比色管(卡)等开展专项培训和实操练兵。完成了执法队伍现有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车辆、无人机等主要装备清理和登记造册,并结合全市执法队伍装备情况,按照装备现代化的要求,预投资227.115万元集中采购日常执法必要的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无人机(船)等32个品类的装备。四是加强对执法信息化的建设和运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大力推广应用视频监控、自动监测控、用电监控、在线监控数据预警、奥维地图软件定位和无人机等开展远程执法检查,运用非现场方式实行日常检查311次。

(三)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专项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全面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非道路施工机械监管和对道路、站场机动车排场抽检。2020年,巡查检验机构49家次,发现问题36个,提出整改要求131条;站场、路检车辆23739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120份,完成182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登记和编码工作。

2.加大工业粉尘散排专项执法整治。全面清理排查辖区排烟尘企业、散装货场、物料堆场、尾矿库、干堆场场等涉烟粉尘企业和点位170余个;2020年下达粉尘类案件处罚决定书6份,总处罚金额16.01万元。

3.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完成辖区内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回头看”,无一个出现问题反弹,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效。

4.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排查整治。积极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及其支流沿江、沿河排污口及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并上报问题点位295个,核查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114个,新排查问题255个,建立问题和整改2张清单,集中清理整治夹皮沟、马家田沟、小沙坝污水处理厂、炳草岗污水处理厂、大河沟等地20余个排口。积极推进沿江沿河沿岸2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排查整治。积极推进高粱坪园区、钒钛产业园区、安宁园区等沿江2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物料堆场、弃土场等排查,集中整治货运车辆冲洗点、应急池、排洪沟等生态环境问题10余个。

5.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结合中高考“保考禁噪”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社会生活、交通运输、文化娱乐噪音专项整治。在专项执法整治中,市、区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7人次,巡查检查噪声源(点)63个,约谈生产经营单位42家,对11个噪声源(点)提出整改要求。

2020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精诚合作,积极推进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份,处罚金额233.9968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四)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豁免环评,服务小微企业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旅游业、环境治理业、城市基础设施等21个行业大类中113个小类建设项目环评纳入豁免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先审批后审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压延加工业等41个大类、104个小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实行先审批、后审查,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三是提前介入,助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建立全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并定期更新,全省率先建立环评服务窗口软件实现环评自助式指导服务,量身定制报告书项目环评解决方案,为开工急需和环境问题复杂的项目实行预审制度,在项目意向阶段为其把脉问诊,提前解决制约环评审批的障碍。

(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在局官方网站上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并公示了执法投诉及监督电话。二是在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做到了亮证执法,出具的执法文书均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三是在局官方网站还建立了“违法曝光台”“双公示”专栏,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集体审议、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均有文字记录,一般案件的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均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对于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涉嫌适用行政拘留、涉刑等重大案件在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时均采取音像记录。五是将对公民或者法人拟处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或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等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并明确局政策法规与宣传科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重点对处罚主体是否准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查,出具法制审查意见书。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持续清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20年,根据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施行,持续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根据清理调整情况,编制了《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权力清单》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经清理调整,我局共有行政权事项共228项,其中,行政许可 9 项、行政处罚170 项、 行政强制13 项、行政检查 26 项、 行政奖励 4项、 其他行政权力 6项。

(七)局党组带头学法,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我局党组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活动,2020年重点学习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挥了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推动全员学法用法作出了表率。

(八)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认真领会《民法典》的 “绿色原则”和“绿色特点”。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纳入我局党组会前学法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民法典》的构成、重要意义、绿色特点,并要求全系统要学习民法典中绿色原则的相关条款及其法律规定,将民法典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相结合,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攀枝花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二是组织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人员在我局大会议室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讲座,讲座邀请了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杨会作专题授课,杨教授以《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器》为题,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框架结构、重大意义、绿色特色,讲座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对我局干部职工准确把握、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三是利用新媒体矩阵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在我局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推送了《民法典》七字歌、《民法典》学习解读、《民法典》未成年人篇、《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宣传片和宣传短视频,重点宣传阐释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体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执法人员承担了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防汛防火等业务外工作,导致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现有执法装备更新不足,老化严重,个别县区执法车辆保障不足,用车申请流程繁琐,不能满足机动性、突发性执法用车需求。

二是环评推进几方合力尚未形成。环评推进工作需要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三方共同努力推进,目前,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时间提速,但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在环评推进过程中稍显力度不够、能力不足,造成部分项目环评推进缓慢,制约项目健康快速落地。特别是承诺审批项目,企业取得环评批复后,对后续的审查、环评修改不重视,影响了后续审查的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从法律法规运用、奥维地图和无人机使用等入手,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开展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对派驻大队和支队直属大队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完成配置更新,配置一批个人防护设备和无人机(船) ,统一执法标志和执法人员着装。

(二)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省、市 2021 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水、气、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开展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专项行动。

制定我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和 2021年度工作方案,在环评方面以环评工作质量和环评要求落实为重点,在排污许可方面以按证排污为重点,不断提升环评编制质量和企业按证排污的行动自觉, 形成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三方共同努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三线一单”的落地应用。

以“三线一单”落地实施为抓手,构建完善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