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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     发布时间:2023-03-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和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二是培育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绿色低碳发展、生物多样性、臭氧污染防控等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环境重大新闻,阐释解读环境政策,宣传友好生态环境建设,在局官方微信、微博传播法治文化70次。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宣传教育超10万人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在攀枝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精选推送三起发生在我市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推送其他环境违法典型案例10余期。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各项制度,按照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讨论重大决策,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

二是加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对《攀枝花市友好生态环境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公共政策、规范性文件在局官方网站征求公众意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制度,及时在局官方网站作出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06个。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落实法律顾问2人,配备公职律师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支撑作用,凡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都有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与法律相抵触的,坚决不予通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出台了《攀枝花市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队伍建设等四个维度设置了18项可量化的二级指标和评分标准,用制度、结果和成效对执法机构工作精准画像;制定了《生态环境案件专案查办制度》,从精准研判线索、整合办案力量、严肃办案纪律三方面切入,找准突破口,配强专案组,坚守纪律线,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规范,并将执法记录录入《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实行法律顾问和局法治部门双审核。积极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环境违法曝光台”“双公示等栏目,实时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五项清单、双随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权力清单等内容,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执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我局学法考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参考成绩合格率100%;参考成绩优秀率99.4%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能力建设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实战演练、案卷评查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在攀枝花市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大赛总决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盐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生态环境厅推荐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突出集体候选单位。

依法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制发《2022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方案》《服务群众办实事生态环境局长接待日工作方案(试行)》,细化接访工作程序,对来访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签批,第一时间交办转办、调查处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局长(含县区局长)接访35人次下访3批次。

二是加强重点信访化解全面梳理排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受理的重复信访问题,形成重复信访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重复信访案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包案,举行生态环境圆桌对话”7次,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重复信访积案有效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强化信访过程管理有力有序推进“12369”“12345”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工作,优化信访事项受理渠道和反馈机制,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实行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诉必回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53群众信访投诉受理率100 %、办结率100 %

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我局起草的《攀枝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攀枝花市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攀枝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做到了应审尽审。

二是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的实施意见》,制定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清单;动态调整并公布了2022年度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共涉及40家企业或重大项目。

三是用好环评审批红黑榜制度以日常考核、质量复核、能力建设监督检查结果为基础,形成环评单位打分情况表,建立并完善我市环评单位红黑榜,并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推进全市环评文件质量提升,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环评市场氛围。

推动区域法治协同发展

一是做好区域联合立法积极做好《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完成前期调研生态环境局承担起草法条内容编写。

二是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制定《2022年度川滇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仁和生态环境局、西区生态环境局与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执法、监测人员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小组,重点对大唐观音岩水电站枢纽区污水处理、固体及危险废物处置、鱼类增殖放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区域协同执法不断加强。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了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对照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完善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认领工作,逐一对实施清单中的承诺时限、办事材料、情形项等要素进行细化规范,共梳理事项210个,认领率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主动评价率90.53%

二是强化执法科技支撑完成第一批30PDA移动执法终端向一线执法人员配置;依托一个平台、一张清单(移动执法系统平台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网络巡查、企业自查、执法抽查、重点核查执法机制,借助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用非现场方式、远程方式研判环境违法线索,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三是研发执法文书网上审批程序实现33种执法文书线上审批、电子签章,执法文书电子化网络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文书的审批效率。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和精准执法,为推进友好生态环境建设和建设共同富裕实验区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一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程序,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运用和实现分区管控,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利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三大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稳步推进信访案件办理,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助力依法高效履职,进一步降低决策风险,推进行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发挥系统专家人才库作用,持续开展全系统标兵能手竞赛比武活动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统一对违法事实、法律责任的认定,规范及时移送、及时审查立案、法律监督、依法审判等行为,为有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重要保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加强企业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生态环境法治素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园区创建,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审核: 陈继春   责任编辑: 陈麓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