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二项整改 任务完成整改销号信息公开
来源:督察科 发布时间:2023-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信息公开
《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督导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整改目标:生活污水直排得到有效治理。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资料已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将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