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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1-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20241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攀枝花市仁和区村镇全域供水工程项目

仁和区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22.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322.5万元。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项目主要包括水厂、供水点、取水管网(含取水口)、供水管网,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的为水厂,服务人口百人~3000人的为供水点。本次新建水厂7座、供水点10处,扩建水厂1座,7座水厂供水管网延伸,1个城市管网覆盖带(涉及5个乡镇)。本项目按照区域主要划分为南部供水工程、北部供水工程、小集中供水工程、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工程等。

(1)南部供水工程:新建1座南部水厂,南部地区(除太平乡、福田镇)除南部水厂外新建5座小型水厂、供水点,不涉及改扩建水厂、供水点,同时对现有中坝水厂、高峰供水点的供水管网进行延伸。

(2)北部供水工程:新建5座小型水厂、供水点,不涉及改扩建水厂、供水点,对现有磨刀沟水厂、仙人洞供水点、双河水厂等3座水厂的供水管网进行延伸。

(3)小集中供水工程:包括福田镇、务本乡、太平乡等3个乡镇,其中福田镇小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对白岩湾水厂进行改建并延伸供水管网;太平乡供水工程包括新建革新水厂、江边组韩家沟供水点、绿豆坪供水点和灰槽子供水点;务本乡供水工程包括银厂沟水厂、山楂堡水厂、马颈子供水点、大火山供水点,本次对银厂沟水厂、山楂堡水厂供水管网进行延伸,同时新建马颈子供水点、大火山供水点及配套的供水管网。

(4)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工程:新建1个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覆盖带(供水覆盖:太平乡、布德镇、仁和镇、前进镇、大龙潭彝族乡等5个乡(镇)部分村组),新建城市自来水管网总长146.57km,并配套建设若干高位水池、提升泵站等。

(一)废气:管道破损管道修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项目场地开阔,自然通风良好,修补管道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二)废水:项目水厂、供水点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经排泥池进行收集,上清液经管道泵送至原水池作为原水使用;底部的泥浆水经管道输送至污泥脱水机,污泥脱水机滤液经管道泵送至原水池作为原水使用。污泥脱水机清洗废水送至排泥池沉淀后,泵至原水池作为原水使用。本项目仅南部水厂、道中桥水厂存在职工生活污水,其他14个水厂、供水点因规模较小,且采用全自控处理工艺,无需设常驻专人,只需运营期单位安排1-2名运营人员定期检查水厂营运期管理工作,因此,无生活废水产生;南部水厂、道中桥水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耕地农肥使用。

(三)固废:本项目污泥经各水厂、供水点的污泥脱水机脱水后,不在项目区暂存,直接由汽车外运至附近村社土地整理使用。废滤膜不在项目区暂存,定期更换时,直接由生产厂家带回。管道定期检修产生的废闸阀、废管道等固废,经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站。本项目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水厂、供水点的危废暂存间,待一定量后由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

(四)噪声:项目产噪设备底座加装减振设施、合理布置设备安放位置,各类风机均设置消声器。水泵等产噪设备设置于厂房内。经治理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当地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仁和区村镇全域供水-公示本.zip

2024.1.1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