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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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500吨消失模生产线项目 |
四川省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粱坪片区 |
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45万元扩建消失模铸造生产线,在原项目车间内,在原有砂型工艺(制模-造型-浇注-清砂-热处理-打磨-成品入库-发货)基础上增加一道消失模浇注生产线,包括造型工序、消失模浇注工序、砂回收利用工序,新增砂回收系统(沸腾冷却床、提升机等)、除尘器、震实台、负压机等设备;其余工序增加相应设备,模具制作工序新增烘房(利用太阳能),成品处理工序新增抛丸机,其余均依托于原项目生产工艺及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消失模铸件500吨,原砂型工艺产能减少500t/a,企业总生产规模不变,仍为10000t/a。 |
(1)废气:①下料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处理后排放;②负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5)”处理后排放;③造型、翻箱落砂、砂处理粉尘经“集气罩/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处理后排放;④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 (2)废水:扩建后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置声源位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置消声装置。 (4)固废:①除尘器收尘,浇注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造型、翻箱落砂、砂处理工序除尘灰,合格的可回用造型工序,不合格的按废砂处置;抛丸工序除尘灰由于多为金属粉尘,故收集后回用于浇注工序填缝处理;②废砂,集中收集暂存在废钢暂存区中划定的特定区域内,定期外售给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③抛丸碎屑,回用于生产,重新熔化;④废活性炭,储存于危废暂存间的专用容器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⑤废机油及含油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车间为一般防渗区,生活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
2024.1.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