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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2-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2日-20242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危险废物治理;废弃的铅蓄电池、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的收集、储存、转运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片区

攀枝花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迁建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厂房,厂房地坪为碎石地坪,在原有地坪基础上按照相关防渗要求新建地坪。厂房建筑总面积2800m2,本项目租赁面积为810m2。主要设置1座废铅蓄电池贮存库房(分区贮存废铅蓄电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办公室租用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的独立办公楼,办公楼位于库房北面10m处。

2)建设规模。

库房最大贮存能力为130t,年中转废铅蓄电池量为2t

1废气:项目破损电池贮存区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硫酸雾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在贮存库房内自然沉降后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交通运输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依托攀枝花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前期用于攀枝花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租用厂房单位)绿化浇灌,待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经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设备置于生产厂房内,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电解液、喷淋废水沉淀池污泥、碱液喷淋塔装置更换废液、废工作服、废手套及废抹布、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暂存,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绿能全文公示本.zip

2024.2.2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