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6-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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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3000t/a新型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长坡功能区 |
四川攀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本项目拟设置4条PE管材生产线、1条滴灌带生产线和4条网套生产线,购置5台挤塑机、4台发泡网套机、3台粉碎机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PE管材2500t、滴灌带250t、网套25000袋。 |
(1)废气:项目管材及网套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口离地15m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被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项目原料上料过程颗粒物经降低落料高差、厂房沉降后排放。不合格管材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人工降低落料高差、厂房纵深沉降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设备间接冷却废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少量定期更换水作为厂区绿化用水;管材直接冷却废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采用罐车运输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自行处理达到农灌标准后用于农灌。 (3)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控制。 (4)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出售至废品收购站;不合格管材(包括PE管材和滴灌带)经粉碎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不合格网套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24.6.1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