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6-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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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攀枝花东区银江光伏发电项目 |
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 |
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光伏场区、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拟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青龙山220kV升压站110kV侧送出并入四川电网运行,光伏方阵区光伏发电组件总安装规模为50MW;110kV升压站主变安装容量为1×50MVA,配套储能系统装机容量为5MW/10MWh,110kV出线间隔1个,110kV出线1回。其中110kV出线另行核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一)废气 ①设置雾炮机等喷淋设施,光伏支架采用微孔灌注桩(钢管)基础,钻孔渣表土及时采用篷布遮盖。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加以遮盖,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③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 ④水泥、砂石等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制定合理运输路线。 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暂存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 (二)废水 ①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配套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专业的清运公司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就近处理。 ②施工废水:在各施工场地分别设置废水收集池和沉淀池,用于收集和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①尽量采用工况状态好和质量过关的施工机械,勤于维护。 ②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避免高噪声机械连续施工作业。 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 ④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做好申报登记,并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噪措施,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并提起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⑤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垃圾车集中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置。 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集电线路沟槽以及临时施工场地的开挖施工作业面; ②采用机械结合人工,首选人工进行剥离原生草甸,并采取养护、回铺; ③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绿化带中,避免对植被产生不良影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区域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射猎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施工行为; ② 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并严禁伤害与猎杀施工区内的任何野生动植物;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暴发。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①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采用GIS装置有效控制母线产生的电磁场强度;升压站多采用三相设备,充分利用三相电的特性将各相产生的电磁场相互抵消。 ②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 (二)噪声 升压站的主变、配电装置、GIS、SVG等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并进行优化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址中间,远离站界的位置。 (三)水环境 ①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站内设置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场绿化,不外排。 (四)固废 ①废光伏组件:本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升压站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废矿物油:项目升压站、光伏阵列区35kV箱式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升压站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升压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站。 |
2024.6.2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