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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9-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徐家沟铁矿230t/a地下开采项目

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密地村

攀枝花中钛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密地村,矿区面积为1.2009km2,将原露天开采改为地下开采,本次设计开采矿体为矿区33~97地质勘探线间拟开采范围内的矿体,开采范围为拟开采区域内+1050~+935m之间,开采面积约为0.3km2。项目设置矿石拟开采区1个,采用无轨运输,分三个阶段开采,首采阶段+990m~+935m,阶段高度55m+990m水平为凿岩水平,+935m水平为出矿水平;接续生产阶段为+1030m~+990m阶段和+1050m~+1030m阶段。同时设置主斜坡道、主进风井、主回风井、采区进风天井、采区回风天井、硐室及配套的工业场地(主斜坡道、主进风、主回风井、充填站和压气站工业场地),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不设置排土场。项目建成后,年开采钒钛磁铁矿矿石230t

1)废气:项目主回风井废气主要为粉尘、CONOX,井下采场采取湿式作业、喷雾控尘、井下沉降等措施控制后由21m高的排气筒排放;矿石临时堆放场装卸及堆存粉尘通过封闭矿石临时堆放场(进出口除外)、喷雾降尘、厂房纵深自然沉降等措施控制;充填站尾砂料堆场粉尘通过封闭尾砂料堆场(进出口除外)、喷雾降尘、厂房纵深自然沉降等措施控制;充填站水泥储仓仓顶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离地17.4m高的排气口(位于厂房外)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交通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水泥硬化,路面清扫和冲洗,矿石、废石和重选尾砂均采用密闭厢式电动卡车运输,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项目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控制车速,在厂区道路两侧的空地上种植能吸收粉尘的高大乔木等措施控制;加油站有机废气主要通过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采用卧式地下双层油罐减弱环境温度变化带来的小呼吸,从而减少小呼吸蒸发损耗的油气量,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并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通过尽量采用电动卡车、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柴油铲运机、加强矿井通风等措施控制;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主进风井工业场地地势相对较高,不会受到雨水的冲刷,其余工业场地可能会受到雨水冲刷。项目主进风井工业场地雨水直接排放至下游硫磺沟,最终进入金沙江;主斜坡道工业场地、主回风井工业场地、充填站工业场地、压气站工业场地、机汽修工业场地上游雨水经截洪沟截流后,排至下游硫磺沟,最终进入金沙江。地下矿井涌水及充填溢流水经井下水仓、矿井涌水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生产,剩余部分经管道输送至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作为生产用水,项目不开采时,矿井涌水全部经管道输送至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作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废水及道路冲洗废水分别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道路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充填站废水(高浓度搅拌槽及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砂料堆场渗滤水)经充填站废水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搅拌用水,不外排。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控尘,不外排。空压机间接冷却废水经冷却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当地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马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沙江。矿石临时堆放场渗滤水收集至矿石临时堆放场渗滤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矿石转运、堆存过程控尘,不外排。

3)噪声:针对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加强维护保养、水泵地埋式设置、风机安装消声器、设置空压机房、主回风井风机房等措施进行控制。爆破噪声主要通过爆破过程中确定合理的装药量,避免装药量过大,调整合理的爆破参数控制爆破噪声,以减轻爆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交通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缓道路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开采废石由攀枝花铁钒俊工贸有限公司及盐边玖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活销售至项目周边混凝土搅拌站及建设工地作为生产原料及建筑材料;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外运至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作为生产原料;充填站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充填料生产原料;废钻头钻杆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手套、棉纱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袋装收集后,送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植物保护措施(含避让措施、生态减缓及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林地补偿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含避让与减缓措施、恢复与补偿措施、生态管理措施、重要野生动物的保护)、入侵物种的扩散蔓延防控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水土流失减缓措施等。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公众参与情况: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分别以网站公示、报纸公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并在网络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文,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项目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反馈意见。

 
审核: 吉爱军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