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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10-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21-202410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钒钛磁铁尾矿减量综合利用项目材料生产扩能项目

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沙坝村3组(攀钢矿业公司尾矿车间苹果园)区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矿工业有限公司

攀枝花明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异地扩建一条次钛中矿生产线,采用江南选厂选别后的尾矿作为原料采用螺旋重选工艺生产次钛中矿(含钛30%),年利用尾矿700万吨,年产次钛中矿(含钛30%5.0万吨,本项目选别后的尾矿再通过输送管道返回江南选厂尾矿系统,由江南选厂负责将本项目选别后的尾矿送入马家田尾矿库接替库-牛场坪尾矿库(详见附件)。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道路运输扬尘、成品装卸及堆存扬尘针对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运输道路采取硬化处理,限制汽车载重和速度,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防止物料洒落;厂区出入口设置自动洗车装置及洗车废水沉淀池,对运输汽车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厂区路面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针对成品装卸及堆存扬尘,采取成品堆场设置为可封闭堆场+堆场顶部及入口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等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包含厂区内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选矿废水通过管沟收集至回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通过管沟收集至回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清液循环用于清洗车辆,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生产补水或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产品堆存渗滤水通过管沟收集至回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设备为各类潜水泵等,渣浆泵均为半地埋式并位于泵房内,并且通过底座加设减震垫,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尾矿返回江南选厂尾矿系统,由江南选厂负责将本项目选别后的尾矿送入马家田尾矿库接替库-牛场坪尾矿库;废滤袋经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沉砂回用于选矿工序;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回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金属托盘,渗透系数K1×10-10cm/s

一般防渗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成品堆场、生产车间等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执行一般地面硬化要求。

(六)环境风险: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本项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管理、加强各设施及管道的维护与检修,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厂区雨水排放口安装闸阀,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将其关闭等措施,做好生产装置区风险防范、火灾风险防范、生产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消防废水污染防范、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3钒钛磁铁尾矿减量综合利用项目环评-0801.pdf

2024.10.21

2

30万吨/年磷矿粉压球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店片区

攀枝花市盛龙工贸有限公司

四川云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炳星化工作为场址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4条压球生产线,4条压球生产线的生产能力相同,约15t/h1条烘干生产线,占地面积8053m2,主要设置给料仓、搅拌机、压球机、烘干机等设备设施,项目年产30万吨磷矿粉球团。

(一)废水:车辆及道路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碱洗喷淋废水部分回用于造球配料工序,其余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废气:项目烘干机出料口废气经烘干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洗喷淋塔处理达标后排放;交通运输无组织粉尘通过路面硬化,路面冲洗,以及对运输车辆车厢冲洗等措施进行控制。

(三)固废:项目除尘灰及厂房沉降灰经收集后返回搅拌机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经人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残次品返回压球机重新压制。

(四)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装置等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30 万吨年磷矿粉压球项目.pdf

2024.10.2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