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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环发〔2018〕95号 关于严格填报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4-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相关单位:

根据《规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的有关要求,对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 permit.mep.gov.cn/ 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依法予以公开。

我局在排污许可证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执行上述规定,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各自行业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填报年度执行报告,及时将年度执行报告纸质版提交我局,对于未按规定填报年度执行报告的企业,我局将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84月24

(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1898233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