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注销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04-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排污许可证注销指南
一、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原件1份,填写并盖章,模板附后;
2.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如不能提供,需提供遗失声明,模板附后;
3.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交地点
攀枝花市政务中心(攀西科技城)4楼A区424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
0812-3318159
四、办理费用
免费
五、注意事项
请办理单位务必先自行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提交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办理结果请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自行查询。
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排污单位,将用短信或电话通知,原办理人带上身份证原件,自行取回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附件
《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
《排污许可证遗失声明》
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持有排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单位因以下原因(对应的“□”打“√”):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排污许可管理级别为登记管理;
□不在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内;
□其他
现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
我单位知晓并自愿承担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后果。若因政策变化、新改扩建项目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将按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申请。
附件: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人: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排污许可证遗失声明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遗失。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遗失原因: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