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环保局、钒钛高新区环保分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号) 和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川环发〔2017〕9号)的要求,全市开展了相关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5张,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为加强后续排污许可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排污许可监管执法
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钒钛高新区环保分局应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安排,加强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工作,依据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对持证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强化企业按证排污主体责任意识
各县(区)环保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排污许可的宣传力度,监督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严格履行各项义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涉及需要变更排污许可相关内容的,排污单位应当及时完善变更手续。涉及2017年已完成核发火电、造纸、焦化等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三、全面启动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各县(区)环保局、钒钛高新区环保分局应全面总结2017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照环境保护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中行业推进时序要求,全面清理辖区内2018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的企业,并启动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清理结果于1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0812—3333832
附件: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1日
附件1
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点 |
行业 |
排污许可证序列号 |
1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能源动力中心 |
东区 |
火电 |
91510402MA625DFLXG001P |
2 |
攀枝花市泓靖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区 |
水泥粉磨站 |
915104003234133958001P |
3 |
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 |
东区 |
焦化 |
91510400590472939A001P |
4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厂 |
西区 |
火电 |
91510400204360956E001P |
5 |
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西区 |
火电 |
91510400742276575U001P |
6 |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矸石发电厂 |
西区 |
火电 |
91510400675756471L001P |
7 |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 |
西区 |
水泥 |
91510400782256587U001P |
8 |
攀枝花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西区 |
水泥粉磨站 |
915104005607495543001P |
9 |
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公司 |
西区 |
焦化 |
91510400669590006B001P |
10 |
四川德胜集团攀枝花煤化工 有限公司 |
西区 |
焦化'炼铁 |
915104007523095297001P |
11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
仁和区 |
钢铁 |
915104006823512679001P |
12 |
盐边县宏源纸业有限公司 |
盐边县 |
造纸 |
91510422789108691c001P |
13 |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 |
米易县 |
水泥 |
91510421682364062U001P |
14 |
米易华森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米易 |
制糖业 |
91510421756622328k001P |
15 |
攀枝花新华水泥有限公司 |
金江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水泥粉磨站 |
91510400738307455T001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