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10-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30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攀环审批〔2024〕87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西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4.10.30 |
2 |
盐边县新九乡低品位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选矿厂利旧技改 |
攀环审批〔2024〕88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盐边县新九乡低品位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选矿厂利旧技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24.10.30 |
3 |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 |
攀环审批〔2024〕89号 关于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24.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