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2023年1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39522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8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1 |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后装治疗室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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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7号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医技楼东侧与眼科大楼南侧之间地下负一层 |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四川省中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1万元。医院拟将门诊医技楼东侧与眼科大楼南侧之间地下负一层已建体部伽马刀治疗室改建为后装治疗室,项目占地面积为100m2(其中后装治疗室面积为77.6m2、既有病人准备间占地面积为9.52m2,既有控制室占地面积12.88m2)。医院拟在改建后的后装治疗室内安装使用1台192Ir后装机(初始装源活度为3.7×1011Bq/1枚),属Ⅲ类放射源,年最大出源治疗时间约为125h。。 |
1、废气治理后装治疗室拟设置专用排风系统,排风管道采用镀锌钢管道。排风系统拟采用轴流风机排风,设计排风量约为1200m3/h,治疗室内排风口位于南侧角,距地高度为0.15m,排风管道以斜角30°在迷道防护门顶部穿墙引出,管道紧贴门诊大厅外墙在屋顶朝向屋面排放(约22m)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自然稀释和分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本项目运行后,废水主要为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依托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患者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转移至医疗废物暂存库,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 4、废源处理192Ir放射源半衰期为74.2d,使用一定时间后,其活度不能满足放射治疗需要时,需更换放射源,退役源应及时交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对废弃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在终止起三个月内根据回收承诺书返回原生产单位、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无法返回的,应当送交有相应许可证的放射性废物贮存单位收贮,并承担相应费用。 |
2023.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