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推进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实现环保部门和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13〕163号,见附件1)、《攀枝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2014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环境应急预案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以及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管理是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并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修订、评估、备案和登记工作。
二、规范预案编制,强化预案评估
各单位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程序、信息报告及通报、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安全防护、应急终止、新闻发布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责任保险、宣传教育、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
(七)奖惩:包括表彰、责任追究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各环境风险源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上述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简介,主要包括项目地址、行业类型、员工人数、主副产品和原辅料名称、数量和分类、工艺流程、环境风险源情况、厂区内外环境状况及环境敏感点等。
其中,环境风险源情况分析应包括环境风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和防控措施等;
(二)本单位周边环境情况,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水文特征、气象气候特征、地形地貌及周边敏感点等。
其中,周边敏感点应明确周围半径
(三)附件中还应包括专家评估意见及复审意见,厂区内外环境及环境风险源、应急物资储备点位平面示意图等;
(四)环境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主要包含封面,编制人、审定人、批准人签字页(包括编制、发布、实施日期和版本类型),目录,内容(总则、单位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惩、附则、附件等十大章节)。
各企事业单位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专业技术和环境应急与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评估小组要出具预案评估意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评估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评估专家与所评估预案的企事业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三、全面推进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强化预案管理
各单位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后,须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报相应环保部门备案登记。
(一)未满足该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单位,特别是2014年攀枝花市国控、省控企业,须于
(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申请试生产时,企事业单位须提供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能提供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我局不批准其试生产。新、改、扩建项目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时,须同时提供预案备案登记表,否则不予批准通过环保验收。
(三)现有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未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及备案申请和登记工作;对没有完成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的企业,预案的评估和备案将纳入整治验收内容;所有企事业单位须按规定办理预案备案手续,如不提供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我局将不予验审或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四、加强预案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参加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及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指导、监管,同时应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各企事业单位要适时通过组织内外培训和定期演练,熟悉和掌握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改,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好企事业单位作为环境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各单位应做好每次应急演练方案、记录、影像和图片等资料的备案备查工作。
附件:1.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