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机关科室人员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5-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委办〔2019〕31号)文件,核准我局机关共13个内设科室。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2019年4月26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就局机关科室人员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调整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晓峰。工作人员:彭汉春、张翊、鲍海瑛、廖燕、许多财、杨旭、安静。
(二)综合科。
负责人:任荣。工作人员:曾莉、朱丽娜、王鑫、污普办工作人员(季浩宇、李于非、高晨杰、李塽、高明莉、毛建兰、谢补都)。
(三)督察科。
负责人:周国彪。工作人员:曹馨月、张月潇潇。
(四)政策法规与宣传科。
负责人:寇春燕。工作人员:聂雪婷、李顺富、谭佳蓉、张镛。
(五)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负责人:韩明达。工作人员:刘永琼、雷鸣、陆玲。
(六)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黄小平,操飞。工作人员:任静。
(七)大气环境科。
负责人:赵颖。工作人员:蒋旭、郭笑竹。
(八)土壤与固体废物科。
负责人:黄文邱。工作人员:尹力、周燕。
(九)核与辐射管理科。
负责人:王永华。工作人员:范国庆、谢璨、王秀丹。
(十)科技与财务科。
负责人:罗诤健,吴丽蓉。工作人员:曾艳、袁梓文、何玫娟。
(十一)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吉爱军。工作人员:梁钜鑫、吕鹏、何仁华、何小萍、王希、王楠。
(十二)人事科。
负责人:陈治翰。工作人员:李乾钱、李沁营、徐茂婷。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徐国述。工作人员:沙精云、王艺霖。
二、办公场所调整
详情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徐琰继续配合人事科工作,安家徽配合大气环境科工作,杨建平配合水生态环境科工作,黄纬橦配合督察科工作。
(二)黄小平负责钒钛高新区环保工作。水生态环境科日常工作暂由操飞负责。
(三)原所有的科室及人员在通知下发后即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无缝对接,于本月底完成工作职责交接;有关工作任务即将完成或接近尾声的,原有承办人员须积极协助完成。
(四)“12369”值班电话和值守人员(黄裕程、秦开丽、宋何盼、黄静)转支队。
特此通知。
附件:各科室办公室分布图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