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1-07-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职务类别
环境工程中、初级职务。
二、申报的材料种类及数量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附件1);
(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最高学历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还需附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其他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1份、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期限计算截至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连续4年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只需复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盖章的验印登记页);
(六)业绩贡献公示结果材料。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或单独出具业绩贡献公示情况及结果材料;
(七)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近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八)本系列或行业要求的各类达标证书等材料各1份;
(九)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十)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代表作1—2篇,各1份(论文为打印件一份,本人签名;学术报告、文章、著作等为复印件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十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十四)证明(只限事业单位)1份。(附件4)
(十五)申报人单位出具违纪违规情况说明。
三、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填写的项目必须齐全、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和签署意见,填写《环境工程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2—6项按顺序装订为一册,7—12项按顺序装订为一册。复印件使用A4纸张。
(四)申报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5)。
四、材料审核要求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并将评审材料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含答辩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申报时间:2020年7月7日至8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企事业单位所属地在米易、盐边的申报人员应先到米易、盐边人社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四)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省属事业单位不能参加评审;
(五)攀钢、十九冶、攀煤等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企业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六)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中心广场泰隆大厦东楼9楼924,联系人:李乾钱,电话:3320502)。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环境工程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
送情况一览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证明
5.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