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完成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 体系试点建设企业的公示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3-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完成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
体系试点建设企业的公示
社会各界: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301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实施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68号)文件要求,我市启动并完成了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对完成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邮箱。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杨玉奇
联系电话:08123333832;邮箱:1148680048@qq.com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对完成第二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且达到省市平台能够接受到合格数据的企业予以奖补。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