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报告》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4-07-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编制项目比选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18号)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尾矿库和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资金分配事宜的请示》(攀环〔2023〕125号)等文件要求,攀枝花市拟开展《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报告》(以下简称《质控报告》)编制工作。
二、项目要求
1、质控的工作要求
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等需进行质量控制。本次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或参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
(1)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质控:
针对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过程开展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时,检查建井单位建井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0%;现场检查时,检查建井单位建井数量的比例不少于10%。
(2)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质控:
①针对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质量进行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地下水样品采集过程资料检查时,检查采样单位采样数量的比例不少于30%;现场检查时,检查采样单位采样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0%。分析测试过程质量过程资料检查时,查阅原始检测记录资料的比例不少于总原始记录的20%;分析测试过程现场检查时,检查分析测试单位样品分析测试的比例不少于10%。
②本次质量控制工作,质量控制单位作为单独第三方仅从现场检查、痕迹资料查阅和审核角度进行质控,质量控制单位不送检平行质控样品,也不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
2、成果要求
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建设井资料、采集和分析测试资料、现场检查情况汇总编制《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本项目编制的《质控报告》应通过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资料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4、团队能力的相关佐证资料;
5、技术服务方案。
五、比选方法
请有意向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交市生态环境局农村与自然生态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将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点30分组织相关专家对单位资格、比选申请文件等进行比选,确定编制《质控报告》中标单位。
六、项目控标价
该项目总控标价7万元以内。
七、完成时间
该项目时间控制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八、联系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8楼816室(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2-3355251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二滩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比选公告7.16.docx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