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8-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环规〔2023〕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入系统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信息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送审单位审查
各县(区)申报材料经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审核查实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材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四)资格复审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中级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五)评审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在原来纸质材料申报基础上,将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
zcpsqd/)中开展线上评审。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账号创建并登录系统。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系统职称申报流程上传相关个人申报信息和申报资料,完成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资料提交、修改等相关流程,保证线上线下材料的一致性。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申报流程完成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提交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全员均需答辩)、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
(六)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需委托对其所属区域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向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评审结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评审结果。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级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申报单位在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9月13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泰隆大厦东楼9楼924室,联系电话:3320502。
五、其他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环境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每年环境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和环境工程中级职称初定资料审核与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
(二)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三)对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五)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六)申报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
(七)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附件:1. 2024年度攀枝花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 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3. 单位申报操作手册
4. 攀枝花市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5. 攀枝花市职称初定申报表
附件1.2024年攀枝花市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
附件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