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7日—9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7日—9月29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10月1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12万吨废酸浸取钢渣提钒综合利用项目 |
攀环审批〔2024〕77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废酸浸取钢渣提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4.9.27 |
2 |
徐家沟铁矿 230万 t/a地下开采项目 |
2024.9.29 |
|
3 |
超细粉产业化项 |
攀环审批〔2024〕79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特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细粉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4.9.29 |
4 |
硫酸亚铁掺烧硫精砂制35万吨硫酸扩能改造项目 |
攀环审批〔2024〕80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东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亚铁掺烧硫精砂制35万吨硫酸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24.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