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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简报第20期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0-07-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执法

2020年第2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73

 

找差距摆问题 明目标抓落实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半年总结会

 

2020年7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支队长吴国籍主持召开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半年总结会。会上,对贯彻《关于印发<四川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9〕52号)文件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摆出了具体问题,明确了下半年目标。

半年来,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抽检机动车18270辆,其中柴油车4636辆,利用便携式设备抽检柴油车383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0余份。从抽检情况看,与上级下达2020全年抽检柴油车辆15000辆,便携式设备抽检柴油车1500辆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的差距,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一是开展尾气执法监管装备能力建设,抓紧购置便携式机动车排放检测设备并尽快投入使用,提升现场检测能力。二是提高路检、巡检频次。在原有一周两次路检基础上调整到三次或以上,同时增加场地抽检。三是提升定期检验和线上抽检效率。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加强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提高检测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定期检验和线上抽检效率。四是提升县、区的协作检测能力。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纳入县(区)常态化工作。

副支队长吴国籍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是导致全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要持续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坚决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二是要从严治理。扩展路检线路和范围,严格落实巡检、抽检、路检措施,坚决做到超标车辆一台不放过。三是加大协作。要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强化协作, 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协作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进县(区)发挥属地监管效力。要形成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共治的良好局面,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