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汛期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督查科 发布时间:2019-07-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随着我市进入主汛期,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了2019年汛期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东区生态环境局、仁和区生态环境局、盐边县生态环境局的配合下,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采取辐射工作场所现场检查及监测、翻阅资料、座谈交流、宣传教育等方式,重点对受检单位的放射源设备完好情况、放射源汛期防护措施、汛期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汛期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单位放射源安保措施不到位,如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企业因破产断水、断电,视频监控不能正常工作,无人员定期巡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单位法律意识不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欠缺,辐射安全警示标识损坏、模糊不清,警示效果不明显。
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各受检单位要限期整改落实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汛期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风险导向,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汛期辐射安全事故;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三是加强辐射类法规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夯实辐射安全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