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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表

来源:bgs     发布时间:2020-1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生态环境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表

 

建议

(提案)号

建议

(提案)标题

沟通方式

沟通时间

沟通地点

沟通内容

联系情况

沟通中代表(委员)的意见

提案66

关于对水源保护地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的建议

当面沟通

2020年3月25日

仁和区政府

一、《攀枝花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攀办发〔2017〕111号)由发改部门制定,按照职责分工,我市水源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由市发改委建立,市生态环境局是配合部门之一。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仁和大田镇胜利水库为仁和区的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市级未划定胜利水库为市级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同时,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县(区)政府管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县(区)自行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 

1.3月24日,与莫翠芳代表(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确定了见面时间、地点;

2.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科国带队,农村与自然生态科负责人韩明达、仁和生态环境局局长罗诤健和副局长王梅陪同,与莫翠芳代表(委员)在莫主席办公室进行了会谈。

首先,莫主席对我局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以及工作开展的及时性表示肯定;其次,在经过沟通后,莫主席深入了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表示希望市生态环境局和仁和区政府能够共同努力,将饮用水水源地相关问题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