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环函〔2016〕107号 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6-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

提出《划定生态红线创新生态系统管理的建议》(第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正确认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近年来推出的一项国家生态保护战略。2011年,我国首次提出了划定生态红线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重要、最优先的任务。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体现了以强制性手段强化生态保护的政策导向与决心。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根本,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创新。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破坏与恶化的严峻形势下,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与人口经济相均衡、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关于“抓紧开展划定生态控制线前期工作”建议

(一)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20123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研讨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和主要省份环保厅(局)管理者对生态红线的概念、内涵、划定技术与方法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对全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2012410月,生态红线技术组草拟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初步制定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法,形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初稿)》。

2012年底,环境保护部召开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启动会,确定内蒙古、江西为红线划定试点,随后,湖北和广西也被列为红线划定试点。

2013年技术组全面开展了试点省(自治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提出了试点省(自治区)生态红线划分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指南》。同年,四川省环保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温江区、蒲江县、宝兴县、松潘县开展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

20141月,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中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2015年,经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同意,将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列入当年改革工作要点和台账。同年10月,四川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培训会,并将环保部提出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及矢量数据下发至各县(市、区)征求意见。20164月,省环保厅再次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确定四川省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二)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

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川环发〔201532号)精神。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拟按照分级划定红线的步骤进行,即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经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市(州)生态保护红线经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并经市(州)政府同意后,报环境保护厅备案。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经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并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根据目前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展情况,预计2016年下半年,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将正式划定,并出台实施。之后,我市将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加强与发展改革、经信、科技、国土、住建、规划、交通、林业、农业、水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已建各类生态保护地边界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合理划定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

三、关于“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建议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顺利进行,我市的划定工作开展前,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由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经信、科技、国土、住建、规划、交通、林业、农业、水务、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等重大事项。

(二)关于落实经费、技术保障

待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正式开展,将向市财政申请专项工作经费,并向省环科院或成都理工等熟悉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相关技术的单位申请技术支持,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生态保护红线是高压线,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不能踩、不能碰,决不允许越雷池半步。待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后,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避免出现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红线造成严重后果,否则将按规定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未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保护职责、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感谢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