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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环函〔2017〕212号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B类)

发布时间:2017-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B类)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答复的函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好,开展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是提高环保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目前环保新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市环保局陆续对省内外有关省市开展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信息收集,掌握了一些新情况,也在积极着手推进此项工作。为此,市环保局副局长彭科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天武前期就此项建议与您进行了交流沟通,最终达成共识。但目前环保部将对在线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我市现暂无法及时开展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环保局一方面针对当前在线监测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现场端管理和监控管理,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和现场端视频监控平台,切实做好污染源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市环保局将积极做好此项建议的推进工作,待中央环保督查结束后,将及时安排对全国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工作开展得好的省、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熟经验,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符合我市特点的可行性方案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我们将不断努力,加快推进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工作,用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贡献。

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7730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