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9-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米易县新型薄膜光伏组件生产项目项目 |
攀环审批〔2025〕48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攀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米易县新型薄膜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25.9.1 |
2 |
3000t/a新型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攀环审批〔2025〕49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攀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ta新型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
2025.9.1 |
3 |
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220kV变电工程 |
攀环审批〔2025〕50号 关于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220kV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