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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1-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9-2026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排土场综合利用项目

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回箐村

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攀枝花明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立宇矿业排土场位于露天采场北部,排土场最高堆置标高为1989m,最低堆置标高为1702m,最大堆置高度为287m。排土场堆存物料中含有矿山前期生产剥离的废石,不需穿孔爆破,设计采用露天方式用铲装设备直接铲装回采,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13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

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施工机械(包括汽车)应选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设备,并合理规划运行线路,对作业进行统筹,尽量减少燃油设备运行时间。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并且对车辆限速。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其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能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施工用水或用于施工场地控尘,不外排;矿区生活污水由临时厕所收集后,由罐车运至一选厂由地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矿区控尘或周边绿化。

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白天场界噪声会超标,应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量避免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边界布置。

固体废物: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识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就近的乡镇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运营期:

大气环境:采区裸露地表、堆场表面、装卸等扬尘通过洒水抑尘;交通运输扬尘采用道路硬化,路面定期洒水控制,实现达标排放;汽车尾气及作业机械燃油废气通过自然稀释后可得到有效控制。

水环境:采区外雨水经采区外围截洪沟汇集,排至场外自然冲沟,不会对采区造成冲刷;采区内淋溶水经事故水池(兼淋溶水收集池)收集后由水泵泵至企业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一选厂由地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矿区控尘或周边绿化。

声环境:运营期加强管理,优化道路结构,定期对运输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对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在运输道路运行时应限制车速、在经过敏感点较近路段时应禁止鸣喇叭,合理安排废石运输时间,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就近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汽车清洗区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用于用于采坑回填、场地平整等;事故水池(兼淋溶水收集池)污泥首先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优先考虑经稳定化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用于本项目生态修复);项目机械设备大型维修保养不在采矿区进行,小型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润滑油及含废油抹布,存放于项目区拟建的危废暂存柜,再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带走处理。

6 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排土场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bp(1).pdf

2026.1.2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吉爱军   责任编辑: 王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