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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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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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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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t/h锅炉项目 |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云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在厂内预留用地内增设1台20t/h燃气锅炉,并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 |
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经水池收集后输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引至经硫酸生产线制酸废气排气筒 固废:项目更换下的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盐边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装置等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
202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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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处理25万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钒钛东路5号 |
攀枝花畯德工贸有限公司 |
攀枝花明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租赁的厂区现有厂房内新建一条年处理25万吨冶炼废渣生产线,该生产线配备料斗、颚破碎机、棒磨机、抛光机、振动给料机、皮带磁选机、多辊磁选机、旋风桶、磁选机、布袋除尘器、装载机;新建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每年外购25万吨冶炼废渣(高炉渣、钢渣)作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为:大块含铁物料15万吨、筛上铁和籽铁5万吨、含钒钢渣3.75万吨、尾渣1.25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1万元。 |
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交通运输扬尘采用封闭车厢运输、道路洒水控尘、选用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加强维护施工机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水环境: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内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三)声环境: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对设备的润滑和保养,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施工进行合理布局、运输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鸣笛次数等进行控制。 (四)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废建渣、废设备管道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余下不能回收利用的的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破碎、磁选、抛光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口离地15m高排气筒外排;库房内无组织颗粒物通过降低落料高差、洒水抑尘和厂房纵深沉降进行控制;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通过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措施进行控制。 (二)水环境: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作为生产工序控尘用水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金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金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限值后排入金沙江。 (三)声环境: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对设备的润滑和保养,尽量降低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等进行控制。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定期打捞脱水后,运至园区渣场进行填埋;废抛光锤头由设备供应商回收;除尘灰用覆膜编织袋定期收集,经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后,若满足企业自行配料要求,混入产品进行配料后,随其外售,若不满足配料要求,则定期直接外售给建筑厂家或砖厂;项目尾渣经成分检测后,若含钒量满足企业自行配料要求,则混入含钒钢渣、筛上铁和籽铁进行配料后,随其外售;若含钒量不满足要求,则与攀枝花市内建筑厂或砖厂签订协议,单独售卖,若达不到售卖条件,则运至园区渣场进行填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废含油手套和棉纱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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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110kV安九线8+3号-14号段迁改工程 |
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 |
龙佰攀枝花矿产品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拆除110kV安九线8+3号至14号段线路长约3.1km,拆除8+3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铁塔6基,拆除导线耐张金具串42串、导线直跳跳线串12串、导线绕跳跳线串6串、地线耐张金具串28串。新建110kV输电线路4.7km,为单回架空、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起于盐边四平山附近的110kV安九线8+3号耐张塔大号侧新建耐张塔,止于110kV安九线14号耐张塔小号侧新建耐张塔;新建杆塔14基(其中单回路悬垂塔4基,单回路耐张塔10基);新建2根地线,长度均为4.7km,1根OPGW-48B1-90复合架空地线(兼做系统通信光缆)、1根JLB20A-80型铝包钢绞线。项目总投资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
一、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土石方开挖、回填扬尘通过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禁止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作业控制;临时堆场扬尘通过压实堆放、四周设置土袋挡护、表面覆盖密目网、洒水增湿等措施控制;裸露地表风蚀扬尘通过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铺设密目网控制;通过控制车速、严禁超载、加盖篷布、定期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降低交通运输扬尘。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雨水经临时雨水收集地沟收集引流至周边自然沟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施肥。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和开挖土石方暂存于临时堆场,表土用于施工后期塔基临时开挖区域的覆土绿化,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塔基及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平整夯实;拆除的废旧材料由施工单位(攀枝花市网源电力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钢材下脚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送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焊渣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手套和棉纱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业维护人员收集后及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送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在高噪声设备附近设置可移动简易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生态保护措施 统筹规划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范围,固定施工运输线路;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与监管,严格规范施工行为,设立严禁乱砍滥伐警示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因地制宜进行生态修复,选用的自然植被要与周边植被类型相协调,植被恢复选用当地乡土植物,保证生物安全,无法避让的树木就近移栽。后期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二、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和固废产生。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电磁环境保护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项目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0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设置电磁辐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攀枝花110kv安九线8+3号-14号段迁改工程环评报告表(公示本)(1).pdf | 2026.4.1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