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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3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5-20243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米易县普威河凉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米易县普威镇

米易县河道堤防建设事务所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起点位于普威镇独树社区干海子,止于普威镇独树社区街村公路桥处。项目综合治理主要包含堤防工程、清淤疏浚工程2个部分,其中治理河段全程均涉及清淤疏浚,治理河段的中游部分建设堤防(桩号K2+641.10~K5+651.80)。

①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主要在治理河段中游两岸建设堤防,并配套新建穿堤箱涵(涵管)、下河梯步、安全监测设施、防冲梁等,拆除重建85m浆砌石道路护坡(桩号K2+641.10K2+726.12,左岸)、2座人行桥(长12m,宽1.5m,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治涝标准》(SL723-2016)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②清淤疏浚工程

清淤疏浚工程治理河长为9.01km,起于普威镇独树社区干海子(桩号K0+000),止于普威镇独树社区街村公路桥(桩号K9+012.49)处,总疏浚量8.30m3

  •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机械燃油、拌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SO2CONOX等废气。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扬尘通过洒水增湿控制扬尘的产生,通过设置密闭围挡控制扬尘排放;拌合站水泥袋装堆存,堆存区设置三封一开的围挡,顶部采用彩钢棚进行封闭;项目搅拌机采用封闭式,进料口设置喷淋喷嘴,拌和过程中加水搅拌,搅拌机粉尘再经拌和场地厂房纵深、自然沉降加以控制;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汽车尾气,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影响,并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可以得到净化。

废水: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混凝土拌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拌和用水。基坑废水经集水坑沉淀后,经泵抽送用于施工用水。淤泥中转场渗滤水经收集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作为周边耕地农肥。

固废:开挖土石方除淤泥外全部用于回填,河道清淤开挖部分中的淤泥用于堤后绿化,无弃渣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包括废木、废钢筋等杂物,这些固体废物主要存在于施工场地内。施工阶段,施工产生的废木、废钢筋等可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被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则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包括堤防工程和清淤疏浚,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固废、废水产生。

普威河凉桥段防洪治理环评表(送审稿).pdf

2024.3.15

2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板桥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79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项目综合治理主要包含堤防工程、清淤疏浚工程2个部分,其中治理河段全程涉及清淤疏浚,仅下游段涉及建设堤防。堤防工程主要在大河板桥上段的下游两岸建设堤防,并配套建设排洪箱涵、下河梯步、水位标尺、安全监测点等。

1)废气:施工期土石方扰动及风蚀扬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河道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气体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盖篷布,对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就地浸润、蒸发损失,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其对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基坑废水经集水坑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淤泥堆场渗滤水经沉沙凼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管道试压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周边耕地灌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耕地农肥。

3)噪声:项目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4)固废:本项目开挖料除淤泥外全部用于回填,河道清淤开挖部分中的淤泥用于堤后绿化,无弃渣产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含拆除垃圾)输送管道拆除过程产生的钢管用于后期还建,其余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河道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送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大河板桥上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表(公示本).pdf

2024.3.1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