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汽车维修和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钒钛高新区环境保护分局: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汽车维修和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查的函》(川环办函〔2018〕28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填报调查表
请你们指导汽车维修单位(名单见附件1)填写《四川省汽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查表》(附件2);指导汽车拆解单位(名单见附件3)填写《四川省汽车拆解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查表》(附件4)。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加盖被调查单位公章的调查表收集汇总后报至自然生态保护科。
二、 确保数据准确
请你们督促被调查单位以2017年为基准年,做到调查数据的真实可信,本次调查所填数据将用于行业分析研究。
三、 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本次调查省上建立了汽车维修单位工作交流群(QQ群号723485491)、汽车拆解单位工作交流群(QQ群号727673086),用于问卷填写指导和行业交流。请你们督促被调查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在交流群中反馈本次调查工作遇到的问题。
联系人:自然生态保护科 任荣、尹力
电 话:3320719
附件:1.四川省汽车维修单位抽样调查名单(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