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比选公告
来源: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3-10-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2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川环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攀枝花市需完成《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
二、项目要求
《规划》应结合我市饮用水源地类型特点、禀赋条件、城乡差异,分析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影响,精准施策、分类施治,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特别是存在超标风险的饮用水源地,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并以“划、立、治”为重点,补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短板,统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上游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本项目编制的《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应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攀枝花市政府批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资料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4、团队能力的相关佐证资料;
5、《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编制方案;
6、项目报价。
五、比选方法
请有意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交市生态环境局农村与自然生态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将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9点30分组织相关专家对单位资格、达标方案的编制方案等进行比选,确定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中标单位。
六、项目控标价
该项目总控标价8万元以内。
七、完成时间
该项目时间控制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八、联系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8楼816室(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2-3355251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