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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

2025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米易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1

(二)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点工作......................4

二、机构设置情况....................................................................8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预算情况........................................................8

(二)支出预算情况........................................................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2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一)机关运行经费.........................................................12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名词解释.........................................................................12

附件...........................................................................................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易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负责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区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推动区域内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参与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流域水环境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区域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区域内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8.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根据授权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0.组织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贯彻执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督促协调产业园区、乡镇(街道)和区域内有关部门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11.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根据授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3.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15.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区域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承担与此对应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米易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深化污染防治建设美丽米易为目标,全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3%,同比上升2.5%,创历史新高。其中优的天数195天,同比增加20%,良的天数170天。除臭氧外,其余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PM2.5平均浓度为21μg/m3,同比下降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8,同比下降15.5%安宁河国考断面(湾滩电站)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晃桥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1.锚定目标,系统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只能变好 不能变坏的目标导向,立足米易实情,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多管齐下系统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守护米易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一是铁腕治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动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督促推动19家涉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对辖区内涉喷涂、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开展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工业源、建筑源、城市源、移动源等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有效控制PM2.5浓度。开展2024年移动源排放监督抽测,会同县公安局抽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102辆。二是综合施策推动水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对全县13条小河流域开展水质监测。完成15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了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三是系统治理守护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完成正源科技等4家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对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青皮村周边污染源开展排查整改,完成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督促第三方公司加快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2.凝心聚力,全力攻坚,扎实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及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顺利完成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米易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明晰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件办理。第三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累计报送调阅资料60余项300余份,办理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40件,编发工作动态、专报100期。顺利完成央督督察组组长、副组长督导调研(首次)以及中央、省级督察组下沉督察。二是加快推进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督反馈10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移交的5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第二轮央督反馈10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移交的涉米易县1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第三轮省督反馈2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8项,剩余4项正有序推进整改,移交的24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第三轮央督移交的涉米易县19件信访件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5件,正在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省级自查长江经济带问题1个已整改完成。

3.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利用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无人机等科技化手段,开展固体废物、在线监测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三同时等专项执法检查8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企业160余家次。二是坚持零容忍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件,处罚金11.36万元。首次立案办理宠物诊所涉核与辐射案件1件,处罚款1万元,首次没收违法所得0.32万元,并上报作为全省典型案例。三是妥善处理环境投诉,受理调处环境信访113件,办结率100%。四是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检查安宁河沿线企业40余家。

4.靠前服务,主动沟通,积极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协助安宁铁钛潘家田铁矿600万吨露天转地下开采、对箐沟尾矿库、仙山尾矿库等21个重点项目办理环评手续,其中17个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4个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指导福塑科技、永明塑料制品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5个项目申请VOCs1.371吨、SO2216.19吨、NOx4.23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全县项目落地落实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二是积极对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明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等申报资料22项共55份资料,助力我县开发区申报。

5.以美为引,精心谋划,全面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建设。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绿色经济发展、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污染防治5个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顺利承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美丽四川先行县建设座谈会,参会领导高度肯定我县美丽米易建设取得的成效。二是加快推动美丽米易建设项目,按照《米易县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重点项目清单》要求,启动21个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13个。三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全域整治行动,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及第二批市级和美乡村建设。龙华村、晃桥村、新山村、芭蕉箐村4个村被命名为攀枝花市首批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四是打造美丽宜居城镇。科学有序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着力构建一核三心四组团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投资33.18亿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燃气管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培育攀莲镇、白马镇、普威镇、撒莲镇列入市级中心镇。

二、机构设置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米易执法大队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

2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米易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米易生态环境局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管理,其余基本收入和支出纳入市级预算。市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61.7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及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入预算161.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支出预算1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7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7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7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及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万元,13.43% 卫生健康支出11.32万元,占7%节能环保支出112.95万元,69.83%住房保障支出15.76万元,占9.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保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5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5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工工资、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

公用经费2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生态环境检查、督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米易生态环境局以及下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米易执法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9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6万元,增加11.78%

政府采购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米易生态环境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预算绩效情况

2025米易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支的退休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docx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审核: 徐琰   责任编辑: 王顺莉